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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泉縣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方便、快捷地獲取所需我縣脫貧攻堅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編制《拜泉縣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信息公開指南》。

          一、主動公開信息

          (一)公開內容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包括以下內容:

          1.能夠主動公開的信息及分類

          (1)機構情況:包括機構職能、機構領導職務及分工、內設機構和直屬機構設置及職能、對外辦公服務部門或科室聯系電話。

          (2)行政權力: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征用、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裁決、其他行政極力。

          (3)脫貧攻堅文件:包括國務院扶貧辦、省扶貧辦、市扶貧辦、縣扶貧辦文件及解讀,規范性文件的起草說明。

          (4)法律法規:與本機構相關的本級至最高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解讀。

          (5)工作動態信息:包括本機關重要會議、惠民實事項目等;政務公告、公示;綜合性和階段性統計數據。

          按照任務和信息類別進行分類。信息查閱人可直接登錄拜泉縣政府門戶網站,點擊政府信息公開欄后進入上述相關欄目查詢所需信息。

          2.免予公開的信息

          (1)屬于國家秘密的。

          (2)屬于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 

          (3)屬于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造成不當侵害的。

          (4)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的,但法律、法規和本意見另有規定的除外。

          (5)與行政執法有關,公開后可能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威脅個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規規定免予公開的其他情況。

          (二)公開形式

           采取政府網站形式公開,信息查閱人可直接登錄拜泉縣政府門戶網站(www.zuboutique.com),點擊政府信息公開欄查詢所需信息。

        (三)公開時限

          本機關主動公布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信息

          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脫貧攻堅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根據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與本機關相關的脫貧攻堅信息,本機關脫貧攻堅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拜泉縣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綜合辦。

          (一)申請提出

          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應書面填寫《拜泉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拜泉縣政府門戶網站下載,也可以到拜泉縣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綜合辦領取。申請人對申請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若有可能,可提供該信息的發布時間、文號或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二)申請方式

          1.書面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信函、傳真等渠道申請。通過信函和傳真提出申請的,須在信封或傳真件比較明顯的位置注明“脫貧攻堅信息公開申請”字樣。也可到拜泉縣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綜合辦直接辦理申請。如果申請人打字或書寫有困難,可到拜泉縣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綜合辦向受理人當面口述,由受理人代為填寫《申請表》,申請者在受理人代為填寫的《申請表》上予以確認(簽字或按手?。?。

          2.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可登錄拜泉縣政府門戶網站“依申請公開”進行網上填寫,網址www.zuboutique.com。 本機關不接受通過電話、手機短消息及電子郵箱等提出的申請。

          3.申請者需要填寫的內容

          (1)申請人為公民的,要填寫姓名、工作單位、證件名稱、證件號碼、聯系電話(固定電話或手機號碼)、郵政編碼、電子郵箱、傳真、聯系地址;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的,要填寫組織機構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法人代表姓名、聯系人姓名、聯系電話(固定電話或手機號碼)、傳真、聯系地址、電子郵箱、郵政編碼;

          (2)申請公開的脫貧攻堅信息的內容描述;

          (3)申請公開的脫貧攻堅信息的形式要求。

          (三)受理流程

          1.審查。本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應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

          2.登記。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并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順序進行處理。 

          3.答復。受理機構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答復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經縣扶貧辦負責人同意,延長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第一,屬于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第二,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三,申請公開的脫貧攻堅信息屬于本機關職責權限范圍,但本機關未制作或者獲取的,告知申請人該信息不存在。

          第四,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公開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第五,申請公開的脫貧攻堅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夠作區分處理的,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應當說明理由。 

          第六,本機關認為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但是,本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 

          第七,申請內容不明確或缺少申請要件的,告知申請人在合理期間內作出更改、補充,申請人逾期未更改、補充的,視為放棄申請。

          第八,同一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重復向本機關申請公開同一信息,已經作出答復的,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處理。 

          (四)收費標準

          根據申請人申請并通過紙張、磁盤、光盤等介質提供脫貧攻堅信息的,本機關收費標準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申請人申請減免費用的,屆時請提供相關證明,經縣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主管領導批準后可予減免。 

          三、監督辦法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脫貧攻堅信息公開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四、工作機構

           拜泉縣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綜合辦為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受理依申請公開本機關脫貧攻堅信息工作。 

          辦公地址:拜泉縣南五道街老人民銀行三樓綜合辦

        郵政編碼:164700

          聯 系 人:魏博

          聯系電話:0452—7668467

          受理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節假日除外)

        主辦:拜泉縣人民政府 承辦:拜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技術支持:黑龍江新媒體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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