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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主題分類 縣政府文件
        • 發布機構 發文日期 2023-05-12
        • 名稱 拜泉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城印象南地段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的通知
        • 文號 拜政發〔2023〕15號
        • 上載部門 黑龍江拜泉縣政府
        • 有效性
        拜泉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城印象南地段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的通知

        拜泉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城印象南地段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的通知


        縣政府各有關單位:

        經縣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將《泉城印象南地段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拜泉縣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

        泉城印象南地段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為妥善做好泉城印象南地段房屋征收補償工作,按照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拜泉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等相關規定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該地段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現予以公布:

        一、房屋征收主體

        拜泉縣人民政府

        二、房屋征收實施主體

        拜泉縣房屋征收中心

        三、征收范圍

        東至光輝街;南至建設路;西至西城街;北至育英路(規劃保留建筑除外)

        四、被征收房屋狀況

        此地段共有76戶,總建筑面積4939.88平方米,其中非住宅8戶(經營性廠房),建筑面積1434.88平方米;住宅68戶,建筑面積3505平方米;附屬設施補償:沉井12口、豬舍116平方米、大門38個、構筑物200平方米、倉房1278平方米、菜窖26口、果樹(每棵胸徑20厘米以上)7棵、圍墻331延長米、動力電605千瓦、批小建大305平方米、公共廁所3座、掛牌古樹1棵。

        五、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確定原則

        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定;在規定時間內協商不成的,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或抽簽方式確定。

        六、補償方式

        采取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兩種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選擇。

        七、貨幣補償的方法和標準

        (一)私產有證住宅房屋選擇貨幣補償的補償項目和標準

        1.被征收人原有證住宅房屋選擇貨幣補償方式安置的,應以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為基數,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上浮補償價格。原房建筑面積低于40平方米的,上浮20%;原房建筑面積超過40平方米、低于50平方米的,上浮15%;原房建筑面積超過50平方米的,上浮10%。

        2.計發一次搬遷費標準:補償標準按原房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5元計算,最低不得少于800元。

        3.搬遷獎勵標準:自征收決定發布之日起20日內(含第20日)搬遷完畢,經驗收合格的,按房屋產權權屬進行確認,對被征收人給予人民幣30,000元獎勵;第21日至30日內搬遷完畢,經驗收合格的,按房屋產權權屬進行確認,對被征收人給予人民幣10,000元獎勵;被確定為無證房的住宅房屋參照有照房屋享受搬遷獎勵政策。超過搬遷期限的不予以獎勵。

        4.附屬設施補償標準:有線電視每戶補償50元;固定電話每部遷移費補償60元;鐵大門每個補償500元;動力電每千瓦補償270元;果樹按胸徑每厘米20元標準補償。

        5.自接的倉房、偏廈、門斗等無產權證建筑物,按照每平方米500元補償,未達到《拜泉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標準的,以評估機構評估價格,給予補償。

        6.房屋產權證載明為住宅,實際用于經營,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范圍封閉前已實際經營12個月以上,且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住宅改為非住宅房屋使用,對其實際用于經營的建筑面積部分,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00元計發停產停業損失,計發6個月。

        7.本方案對附著物、建筑物、構筑物等補償標準按《拜泉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執行,《拜泉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沒有明確補償標準的執行齊政發〔2020〕9號文件。

        (二)符合確認標準的無證住宅房屋選擇貨幣補償的補償項目和標準

        房屋按其結構的重置價格上浮80%予以補償。

        (三)非住宅房屋停產停業損失費、一次搬遷費和搬遷獎勵的標準

        1.被征收房屋為非住宅的(辦公、商業、業務用房等),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建筑面積,以每平方米25元標準計發一次性搬遷費,按上述標準計算一次性搬遷費低于1500元的,按1500元計發,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按上述標準雙倍計發搬遷費。

        2.被征收房屋所有權證載明房屋用途為生產加工性質的,按被征收房屋產權證載明建筑面積,以每平方米35元標準計發一次性搬遷費。

        3.計發六個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依據應納稅所得額和職工平均工資或者按原房屋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00元計發,超出房屋產權證載明建筑面積部分按照50%計發停產停業損失。房屋征收決定公告發布前已出租的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與房屋承租人有約定的,按其約定依據上述標準進行補償;沒有約定的,分別對被征收人和房屋承租人各付50%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和搬遷獎勵。

        4.搬遷獎勵標準:自征收決定發布之日起20日內(含第20日)搬遷完畢,經驗收合格的,按房屋產權權屬進行確認,對被征收人給予人民幣30,000元獎勵;第21日至30日內搬遷完畢,經驗收合格的,按房屋產權權屬進行確認,對被征收人給予人民幣10,000元獎勵,超過搬遷期限的不予以獎勵。

        八、產權調換的方法和標準

        住宅房屋

        1.安置地點

        本地段新建樓房原地安置。

        2.安置面積的確定原則

        (1)征收私產有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多層安置用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就近靠標準戶型安置,其被征收房屋產權證載明建筑面積與新安置房屋建筑面積相等部分,按照“征一還一”原則,不結算差價;新安置標準戶型房屋的建筑面積超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部分,10平方米內由被征收人按新安置房屋的本體工程造價交納增加面積款。

        上靠標準戶型后,被征收人要求再增加面積的,10平方米內允許其上調一個戶型的安置房屋,其新增加建筑面積部分均按成本價交納增加面積款。被征收人的安置房屋上調戶型后,還要求增加面積的,其增加的建筑面積部分按市場價格交納增加面積款。

        (2)征收住宅建筑面積不足40平方米又無其他住處,且五年之內無房產交易記錄的被征收人,可以照顧其安置到建筑面積40平方米的住宅房屋不結算差價。

        (3)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房屋產權證載明建筑面積與安置用房建筑面積相等部分,實行“征一還一”,安置用房建筑面積超出被征收房屋產權證載明建筑面積5平方米以內(含5平方米),按本地段新建商品非住宅房屋成本價結算增加面積差價,再要求增加面積部分按本地段新建商品非住宅房屋市場價格結算。被征收非住宅戶型小于安置用房建筑面積,不同意結算增加面積款的,按本地段新建商品非住宅房屋市場價格給予貨幣補償。

        (4)征收私產有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高層安置用房的,產權證載明建筑面積與新安置房屋面積相等部分,不交納差價款;新安置房屋面積超過原房面積部分,樓房被征收人應按多層住宅的本體工程造價下浮20%交納增加面積款;平房被征收人按多層住宅的本體工程造價交納增加面積款。被征收人還可以自愿上調一個戶型,上調戶型面積部分,樓房被征收人應按多層住宅成本價下浮20%交納增加面積款;平房被征收人應按多層住宅成本價交納增加面積款。

        (5)符合規定的無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高層住宅的,原房建筑面積按50%折算后面積與新安置房屋面積相等部分,不交納差價款;新安置房屋面積超過原房50%面積部分,被征收人按多層住宅的本體工程造價交納增加面積款。被征收人還可以自愿上調一個戶型,上調戶型面積部分,被征收人應按多層住宅成本價交納增加面積款。被征收人上調戶型后,還要增加安置面積的,其新增建筑面積部分,按高層住宅市場價格購買。

        (6)臨街(次干道)房屋要求安置住宅的按產權證載明建筑面積1:1.3折算安置住宅面積。

        (7)被征收人要求安置非住宅的,房屋征收部門在滿足本征收范圍非住宅房屋安置的前提下,尚有剩余安置房源的,可優先允許其購買。被征收人應先與房屋征收部門簽訂貨幣補償協議,再與提供房源主體簽訂購買房屋協議書,其過渡期間不計發停產停業損失和臨時安置費。

        3.安置用房樓層的確定原則

        (1)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安置用房順序號依據簽訂補償協議、完成搬遷和交齊差價款時間確定。順序號相同的,再按各戶人口年齡排列順序,年齡大者順序號在前。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安置用房應當按照規劃和征收時房屋順序等因素安置。

        (2)被征收人按順序號依次選擇征收主體提供安置房源的種類、樓層及房間。

        4.補償標準

        臨時安置費按原房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0元標準計算,從搬遷驗收之日起至通知進戶之日止,按月計發;搬遷費計發二次;搬遷獎勵、附屬設施和附屬物補償標準與選擇貨幣補償的住宅房屋相同。

        5.無證房住戶不具備與無證住宅坐落位置相一致的獨立居民戶口,具備居住5年以上證明,其他條件又符合《拜泉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1)居民戶口和居民身份證;(2)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居住情況證明;(3)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戶籍狀況證明;(4)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無證房住戶要求房屋安置的,房屋征收部門應提供一套多層住宅建筑面積不高于50平方米戶型或高層住宅建筑面積不高于58平方米戶型的安置用房,無證房住戶應按安置房屋的成本價購買,產權歸己,原房屋按重置價格予以補償,過渡期不計發臨時安置費和搬遷費。

        九、保障政策

        低保戶和殘疾人的保障政策

        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對持有《殘疾軍人證》的殘疾軍人每戶給予5平方米補助;對持有一、二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被征收人每戶給予5平方米補助,對持有三、四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被征收人每戶給予3平方米補助;對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被征收人給予每戶3平方米補助。(同是殘疾人和低保戶的就高享受一項補助,不得同時享受兩項補助。)

        十、過渡方式和期限

        由被征收人自己解決臨遷過渡房屋。安置多層住宅房屋的,過渡期限一般不超過24個月。

        過渡期限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超過規定期限部分上浮50%計發臨時安置費。 

        十一、搬遷選房原則

        下達征收決定后,已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的被征收人,應在征收主體規定期限內完成搬遷,并將騰空房屋交征收主體驗收,回遷安置房建設完成方可開展選房進戶工作。

        十二、有關要求

        (一)房屋征收部門和實施單位要做好征收補償方案的解釋工作,認真聽取相關單位和居民的意見和要求,為妥善安置被征收人發揮積極作用。

        (二)相關單位和居民應當認真閱讀本方案,在本方案公布30日內提出書面意見交給征收部門,逾期視為同意本方案。

        十三、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拜泉縣房屋征收中心

        聯 系 人:侯勇

        聯系電話:18182727710(辦公電話)

        郵    箱:1372179004@QQ.com

        政策解讀地址:http://www.zuboutique.com/pages/646741e3a2b7653ac20f6d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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